发布者:天脉导航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7日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的国家,许多城市的中心城区房屋密集、人口集中、商场林立,市中心区的干道两侧的人行道上,行人众多、川流不息,步行交通方式是交通系统中最古老而又不可缺少的交通方式,许多短距离交通都依赖步行。 据统计,在城市交通出行方式结构中,步行交通占很大的比重,约为40—60%,而与行人违章有关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0%以上。大中城市道路上行人交通量普遍较大,而且面广分散,在不少道路上往往人、车混行,这也是我国城市道路交通与发达国家城市道路交通的最大不同之处。一般情况下,行人是交通事故中的弱者,发生事故后,是受侵害的主要对象之一。 在交通事故中,行人的死亡率很高。据统计,在我国交通事故中,步行交通方式死亡人数为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5%左右。因此在我国,解决城市道路交通中行人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对于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也具有重要意义。 1.影响行人交通安全的主要原因 引起行人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是行人违法穿行行车道,这种交通违法行为是较为普遍的,但却给行人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引起这一现象的发生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1)行人对违法穿行行车道的危害性认识不清、安全防患意识不足行人对横穿行车道的危险感知不足。 通常情况下,人对高度的敏感程度比较高,对速度的敏感程度比较低。当人站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悬崖边上或者高楼的边缘时,一般都会产生一种恐惧感。但是行人在穿行有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时,却很少有这种恐惧感。行人交通安全意识谈薄。近几年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长,城市道路建设也在飞速地发展。城市道路的发达在解决一些机动车通行问题的同时也给行人交通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行人应具备更高的交通安全意识。 (2)驾驶人的不良驾驶行为对行人安全造成威胁 驾驶人对车辆速度危险性的感知也同样存在局限性,对自己控制车辆的能力过于自信,因此超速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十分普遍。由于车速过高,遇到行人横穿行车道时常常难以避让,造成交通事故。驾驶人驾驶车辆行驶时没有尽到高度注意的义务,对道路两旁的行人动态观察不够,遇到行人横穿行车道时往往措手不及,使事故无法避免。 (3)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力度不够 在交叉口交警都是以疏导车辆为主。很多情况下,对于行人乱穿行车道的行为不予管理,对于非机动车的超越停车线也是熟视无睹,导致目前处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比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还要难。 (4)行人交通设施不完善 一方面表现在行人过街设施少。在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规划、交通管理工作还不是很完善,许多过街设施设置得很不合理,例如在一些行车道上相隔上千米才设置一个过街横道,给行人过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也引发了一些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表现在缺乏行人过街指示标志或指示不明,行人过街指示标志的缺乏或者指示不明会使行人尤其是外地人难于找到适当的过街设施,增加了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2.针对以上行人交通安全问题应该采取的措施 行人交通安全问题在我国日益凸现,对其进行系统地整治也是迫在眉睫。针对我国行人交通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和特点,改善行人交通安全问题时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对行人交通安全问题的认识,增强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防患意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解决交通安全问题的首要环节,是顺利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只有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行人的交通“陋习”。由于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所处的交通环境及其自身的特点差别较大,因此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也应有所不同。 (2)加强针对行人和机动车驾驶人的执法力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法,要端正执法态度,明确工作目标,克服畏难情绪,加大管理力度。让违法者在自愿接受处罚的同时,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使广大群众自觉遵章守法。同时也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使机动车驾驶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自动提高警惕。 (3)应用智能交通系统完善行人过街设施 考虑到我国各级别道路差别较大的特点,可按不同类型道路的需求对行人过街设施进行完善。在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时要考虑到智能交通系统的应用,建立人性化、智能化的行人过街设施。 完善快速路的行人过街设施快速路一般是为实现城市中过境交通而建立的,快速路上车速快、车流量大,且平面交叉比较少,因此在快速路上设立行人过街设施要用行人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来实现。 完善主干路的行人过街设施主干路是城市道路交通的主动脉,它的特点是车流量大、车速较快,这种道路在交通管理中的首要目标是保证其畅通。因此在主干路设置行人过街设施应该以降低行人过街对机动车通行的干扰,保证主干路畅通为前提。一般在含主干路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可以用行人过街安全岛、行人过街地下通道、行人过街天桥、行人触发式信号控制等方式为行人提供安全的过街设施。 完善支路及小区内的行人交通安全设施支路及小区内一般行人和非机动车较多,在这些道路上主要是设置一些减速装置,如减速带等,将该区域内行驶的机动车强制减速,大大降低了行人的交通安全隐患。 满足特殊人群对过街设施的要求在设置行人过街设施时还要考虑到一些残障人士的需求,如在设置信号过街设施时应当为盲人设置声音提示,在人行横道与人行道交界处应考虑为坐轮椅的残疾人士设置斜坡,方便其通行。另一方面在特殊人群聚集的地方也要有所考虑,如学校(特别是小学)的门口应设置警示标志、标线,提高从此通行的机动车驾驶人的注意。 3.结语 目前行人交通安全问题在我国仍然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现实问题。我们面对行人交通安全问题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培养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职能部门的执法力度、应用智能交通系统完善行人过街设施的设置等方面入手,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首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治理行人交通安全问题,相信在短期内就能够收到显著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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