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天脉导航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25日
一年一度的三秋生产工作即将拉开帷幕。在昨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三秋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会上,下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等方面,对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全力筑牢秸秆禁烧防护网,确保彻底消除由于秸秆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大气污染,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秸秆禁烧是历年三秋生产的重点和难点工作之一,备受各级重视。今年三秋期间,国家环保部将使用更加先进的卫片拍摄技术,通过GPS定位对全国禁烧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并与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在环保部网站上公布全国秸秆禁烧遥感监测日报,对出现问题的区域进行通报,对秸秆禁烧情节严重的县(区),将撤销其各类环保荣誉称号及一年内环保系统评先树优资格。 为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今年,我市除积极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实行秸秆集中堆放管理外,将进一步加大对个人的奖惩力度,进而强化广大干群的责任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对此,《意见》指出,我市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焚烧秸秆的镇街,根据不同情况和后果,分别给予相关镇街、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党内或行政警告等处分,凡受到通报批评的镇街,当年内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凡受到诫勉谈话以上处罚者,在当年内不得评先树优和提拔重用。同时,市委组织部将秸秆焚烧工作纳入各镇街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给予个人严格的考核奖惩。 在继续落实目标责任、实施包保责任制的基础上,我市将全面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各镇街三夏、三秋前分别向市综治办缴纳禁烧风险保证金10万元,个人向本级政府或部门缴纳风险保证金,然后根据国家卫星火点通报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各镇街进行排名通报。凡有一起焚烧秸秆的,给予该镇街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处罚;对镇街有3起以上(包括3起)焚烧秸秆的,或被卫星监控确定为2个以上者,除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外,同时再按照每个火点2万元追加禁烧风险保证金。对没有发生一起焚烧秸秆事件的镇街,退还禁烧风险保证金,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意见》还指出,今年我市将严惩“第一把火”。凡是发生全市“第一把火”的镇街,将在考核中给予一次性扣除20分的处罚和全额扣除禁烧风险保证金并重新缴纳,所在村居实行“一票否决”;市领导小组在发生“第一把火”的镇街召开现场会,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在现场会和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检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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