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天脉导航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08日
《办法》明确了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申请目的、条件和使用规定,强化了对窗口受理、审核、审批、提供、使用(复制)各个环节的要求。《办法》规定,禁止涉密成果在互联网及其它公共网络上使用和传输,成果应用必须经省级测绘主管部门保密技术处理,成果销毁必须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并指定机构销毁。《办法》还明确了市、县测绘主管部门履行审查和审批的职责,成果提供单位对成果提供建立相应备案报送制度。 《办法》的制定,为建立和完善涉密地理信息在提供、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使用和管理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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