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天脉导航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01日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彭矛对学习贯彻《办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修订《办法》的重要性。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二是切实做好《办法》的宣传工作。各部门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办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要求,制定学习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地图市场的良好氛围。三是履行职责加强地图市场监管。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地图监管责任,合力监管,实现市场监管规范化、常态化。彭矛强调,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要完善地图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测绘地理信息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在必要时,将与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开展一次执行《四川省地图管理办法》的监督检查,评估《办法》实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进一步发挥《办法》作用,切实使《办法》落到实处。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马赟指出,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是当前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重要任务,要充分认识修订《办法》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办法》赋予的地图市场监管职责,按照《办法》的要求不断提升地图市场监管水平。要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准确掌握其基本规定和条款内涵;严格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地图市场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新闻媒体刊载地图的监管,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避免错误宣传产生的负面效应;做好大型展览展会、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文化用品、书报刊、影视以及广告等涉及地图的监管力度;开展针对涉及地图的教辅、旅游、引进版等图书的检查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地图动态监管技术手段,继续深入开展互联网地图专项整治和地图网站安全监管工作,杜绝“问题地图”。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张晓杰表示,省新闻出版局要借这次宣传贯彻《办法》的契机,召开相应的座谈会组织学习《办法》;通过严格门槛加强管理,不具备地图出版资质的出版社一律不准出版地图;加强监管,不定期到图书批发市场对地图出版物及地图产品进行检查;配合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和教育部门对中小学地图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督促全省印刷复制企业严格执行《办法》,不得印制或复制非出版单位委托的地图和地图产品。
《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监管体制、强化地图编制管理、建立互联网地图服务监管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地图监管等。《办法》的修订实施,标志着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保密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成都军区司令部,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各处室及局属单位、省部分市州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单位等近百个单位的100余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四川卫视、四川日报、成都商报记者对会议进行了采访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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