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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动态_手持GPS】浙江省明确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发布者:天脉导航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09日
 
【天脉导航全球咨询】近日,浙江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印发《浙江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以下简称《职责分工》),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做了明确的分工。
      浙江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省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军区司令部、省地震局、省能源局、省文物局等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职责分工》明确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地理国情普查的技术工作,负责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的共享利用与分发服务工作。
      文件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是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地方各级相关部门做好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协助和配合工作;二是积极提供普查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如省民政厅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的全省陆域行政区划界线及界桩、社会福利机构、地名等相关资料;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的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相关成果,地质调查、地面沉降、地质断裂带、地质灾害分布、地质公园、尾矿库等相关资料;三是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开展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有关工作,如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制定《浙江省城市建成区调查技术规程》、《浙江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各类绿地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与省国土资源厅共同开展基于InSar平原地面沉降监测工作;与省水利厅共同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工作;省林业厅利用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开展森林覆盖及平原绿化的监测工作。
      《职责分工》的印发为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切实做好普查相关工作,高质量完成全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任务做了充分的准备,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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